硫酸,患者,作用,滴注,甘露醇

提問: 患孕高癥引產后10多天,血壓任高 問題補充: 患孕高癥后,血壓180/130,引產后持續降壓治療,血壓降到150/110,基本維持,還有什么辦法降壓,血壓在150/110,有何危險 医师解答: 由于妊高征的病因至今未明,故至今仍是根據其好發因素以及病理生理變化特點采取解痙、降壓、利尿及適時終止妊娠等原則治療。   解痙藥物硫酸鎂的應用   硫酸鎂仍為治療妊高征的首選藥物。國內外臨床實踐證明,硫酸鎂仍為最好的解痙藥物;在治療先兆子癇及子癇時,仍為首選藥物,可以很好的控制和預防子癇的發作。硫酸鎂的劑量與結藥途徑:國內外對于硫酸鎂的應用劑量至今未能統一。   (1)Pritchard在治療子癇患者時,硫酸鎂首次劑量(負荷量)為靜脈注射4g,肌內注射每側臀部各5g,即首次為14g。并以肌內注射途徑結于硫酸鎂的維持量,方法是尿量≥100ml/h及膝反射存在,則可給予5g/4h,行深部肌內注射。給維持量時,血清Mg2+濃度相等于靜滴維持量2g/h的血清Mg2+濃度。   (2)Zuspan采用負荷量4g靜脈注射,以后以1~2g/h為維持量,但一般認為1g/h靜脈滴注為維持量是不夠的。   (3)上海醫科大學婦產科醫院對于先兆子癇或子癇患者硫酸鎂的應用,首次劑量為25%硫酸鎂10ml加50%葡萄糖液20ml靜脈緩注,或用硫酸鎂5g加入50%葡萄糖液100~200ml于1小時內靜脈滴注,以后可再用硫酸鎂60ml加右旋糖酐或葡萄糖液1 000ml,以每小時1.5~2g的速度的靜脈滴注,于夜間再加用硫酸鎂5g肌內注射,第一個24小時硫酸鎂總量為20~22.5g。如首次劑量為10~5g/h,血清鎂溶度立即上升,1小時后達高峰,2小時后開始下降。如首次劑理為10~14g(包括靜脈滴注及肌內注射),24小時總量達30~35g時,血清鎂的最高濃度可達2.5~3mmol/L,臨床上可見顯效。然而中國孕婦的體重較國外輕,特別是歐美者體重較我國重得多,所以我國的妊高征患者應用硫酸鎂的劑量如≥30g/d時,必得慎重,應在嚴密觀察下使用之。   使用硫酸鎂的注意事項:(1)重度妊高征患者特別是較長時期的低鹽甚或無鹽飲食,可并發低鈉血癥,治療過程中可有嘔吐,致鈉鹽的進一步丟失和酸中毒,臨床表現為呼吸深而慢,肌無力,膝腱反射減弱或消失,尿量減少,胎心率減慢,易被誤認為鎂中毒。此情況下,即不可再盲目大劑量使用硫酸鎂,也不得單純臨床觀察,需立即測血清鎂及常規的電解質,并進行心電圖監測,決定進一步處理。   (2)注意尿量、膝反射和呼吸,此3項為觀察鎂中毒的首要指標。Chesley還強調在行硫酸鎂靜脈滴注時,除以上3項之外,必得定時聽心律和心率,因為Mg2+可使房室傳導受阻,故不可忽視。   (3)在硫酸鎂作用高峰時,慎加用呼吸抵制藥物,必要時亦需減少劑量,以免呼吸抵制。   (4)伴有心肌病存在時,必須慎用硫酸鎂,因可有低排高阻性心力衰竭甚或心臟停搏。對于有瓣膜病變的心臟病患者伴有妊高征時,雖不禁用硫酸鎂,但必須注間靜脈滴注速度和補液量。   (5)靜脈滴注優于推注,后者需稀釋硫酸鎂濃度至5%~8%,推注必得緩慢,單位時間濃度過高亦可引起鎂中毒。   (6)必得注意體重與劑量的關系與流向速度。凡體重較輕者,不可在短時間內使用大劑量硫酸鎂,以免中毒。Prichard在1984年資料中指出,一子癇患者體重56kg,抽搐未能控制,乃靜脈推注2g,子癇抽搐仍未控制,又追加硫酸鎂2g靜脈注射,計在2小時內,共用硫酸鎂20g之后,患者抽搐停止,但心跳、呼吸亦停止而死亡。Prichard此后又遇到2例相同病例,仍用同樣劑量的硫酸鎂,同樣發生心跳呼吸停止,然而因作好了所管插管、用氧等搶救工作,并及時應用葡萄酸鈣靜脈推注,終于挽救了此2例孕婦的生命。Prichard通過以上3個病例的教訓,特別強調了應用硫酸鎂時,必得注意體重與劑量和應用速度之間的關系,這一問題是非常重要的,需引以為戒。   (7)凡使用大劑量硫酸鎂靜脈及肌內注射者,必須行血清鎂值測定,以決定是否應用。盡管如Anderson報道硫酸鎂每天可用44g,連續4天,無不良反應,而且效果很好。但我們國家的孕婦一般體重均在60kg,以不超過30g/d為宜;24小時后可考慮減量。   (8)在重復或持續靜脈滴注硫酸鎂時,除監護膝反射外,應精確監護尿量,至少100ml/4h,即≥25ml/h,而且需嚴禁由患者家屬來記錄尿量,以免發生錯誤,對病人的處理不利。   (9)連續靜脈滴注硫酸鎂時,患者常感胎動消失或減弱,遇有此現象當停藥1~2天進行觀察。如屬硫酸鎂所致,則在停藥后胎動可恢復;反之則應考慮為胎兒-胎盤功能不全所致。在有胎動減弱時,應測臍動脈血流量,以助判斷胎兒宮內缺氧情況。   擴張血容量療法   在重度妊高征患者有不同程度的低血容量。Prichard認為正常妊娠晚期,血容量增加47%,而子癇患者僅增加16%。在血容量下降同時常伴有不同程度的血粘稠度增加和血液濃縮,必導致子宮胎盤血流灌注不良,嚴重者可致先兆子癇或子癇,患者出現低排高阻抗性心力衰竭,所以對重癥患者伴有血漿和全血粘度增加者應予擴容治療。   1.擴容治療的原則:可概括為:解痙基礎上擴容,擴容之后繼脫水,提高膠體滲透壓,適時分娩保母嬰。   因為妊高征特別是重癥患者常伴有低血漿蛋白,肺小動脈痙攣,肺楔形壓(PAWP)升高,所以易于發生肺水腫,因而在擴容治療前及治療時須注意心電圖監護以及脈搏、血壓、尿量及肺部聽診等。如未注意提高膠體滲透壓而只予以輸入大量晶體溶液,有時反可導致肺水腫。   2.擴容治療的優點   (1)增加血容量,改善組織灌注。   (2)改善微循環淤滯,增加腦血流量,改善腦組織缺氧。由于微循環灌注好轉,則有助于防止彌散性血管內凝血的發生。   (3)子宮胎盤血流灌注增加,胎兒-胎盤功能好轉,胎兒宮內缺氧情況改善,圍生兒死亡率降低。   3.擴容治療的指證和禁忌證   (1)單純采用擴容療法的指征:按上海第二醫科大學新華醫院的標準,凡血細胞比容>0.35,全血粘度比值>3.6,血漿粘度比值>1.6~1.7者,均應予擴容治療。   擴容后給予脫水劑:即有腦水腫表現者,如劇烈頭痛、惡心、嘔吐等,有視網膜水腫或伴滲出物者,擴容治療后,每小時尿量<25~30ml,需鑒別腎功能情況,一般采用25%甘露醇250ml快速靜脈滴注,如尿量增加,提示血容量不足,而非腎功能不全或腎功能衰竭,可繼予擴容治療,補足血容量。如尿量仍不增加,提示腎功能不全,則應嚴格限制入水量,需按腎功能衰竭治療。   (2)擴容治療的禁忌證:有肺水腫或心功能衰竭先兆者,或腎功能不全者均屬禁忌。另外,在未了解紅細胞比容及尿比重之前,亦忌快速擴容治療。   4.擴容劑的選擇:由于妊高征嚴重程度不同,血液濃縮情況也各有差異,而貧血程度及尿蛋白的丟失等都需選擇不同的擴容制劑,目前仍為膠體溶液和晶體溶液兩大類。   5.影響擴容治療效果的因素   (1)擴容劑選擇使用不恰當:在重度妊高征患者中多有高血粘度、血液濃縮,可根據化驗結果予以右旋糖酐-70或右旋糖酐-40、平衡液,以增加和稀釋血液。當膠體滲透壓<2.7kPa時,治療應采用膠體液治療(人體白蛋白或全血)不可用右旋糖酐或其他晶體液。   (2)輸入速度及量不足或過多,均可影響療效。所以在治療前、后及療程結束后,必須測定紅細胞壓積、尿比重、A/G比值、血液流變學指標,并結合臨床表現以判斷其效果。   降壓藥物的應用   1.用藥原則:①以不影響心排出量、腎血流量與胎盤灌注量為原則;②凡舒張壓≥14.7kPa(110mmHg)者當予以靜脈滴注。   2.肼苯噠嗪(apresoline):可阻斷α-受體,使外周血管擴張而血壓下降。優點是使心排出量增加,腎、腦血流增加,其不良反應為心率加快,面部潮紅,伴有惡心、心悸等不適。劑量為12.5~25mg加入葡萄糖液250~500ml,靜脈滴注,一般為每分鐘20~30滴,血壓維持在18.6~12.0kPa即需減慢滴速,以維持之。   3.柳胺芐心啶(labetalal):為水楊酸氨衍生物,對α、β腎上腺素能受體有競爭性拮抗作用。優點為降壓作用良好,血管阻力降低,腎血流量增加而胎盤血流量無減少,并有促進胎兒胎成熟、減少血小板消耗和增加前列環素水平等作用。靜脈滴注時,血壓可漸下降,但無心悸、潮紅、嘔吐等不良反應,較肼苯噠嗪更為患者所接受。劑量:50mg或100mg加5%葡萄糖液500ml靜脈滴注,每分鐘20~40滴,根據血壓調整滴速,5天為一療程。血壓穩定后,可改口服100mg,每日3次。   4.硝苯地平(nifedipine):為鈣離子慢通道拮抗劑。可阻止細胞外鈣離子穿透細胞膜進入細胞內,并柳制細胞內在肌漿網的鈣離子釋放進入細胞質。肌原纖維ATP酶存在于細胞質內,阻止鈣離子進入細胞質,繼之阻止ATP酶的激活及ATP的解裂,中斷了平滑肌收縮所需的能量來源。藥理作用的結果是使全身血管擴張,血壓下降。另由于平滑肌收縮受抑制,所以對妊高征伴有稀弱宮縮者不僅使血壓下降,而且有助于防止先兆早產。劑量:10mg含舌下,每日3次或每6小時一次,24小時總量不超過60mg;7天為一療程,可用3~5個療程,療程之間,不必間歇。   經上述治療后,平均動脈壓可下降1.6~2.8kPa(12~21mmHg),療效較好,而且服用方便。少數病人可出現頭暈、潮紅、心慌等,但一般均可耐受,在用藥2~3天后,癥狀自行消失,勿需停藥。   5.甲丙脯酸:為血管擴張素轉換酶(ACE)抑制劑,其作用機制為ACE抑制因子使血管緊張素Ⅰ(AT-Ⅰ)不能轉化成血管緊張素Ⅱ(AT-Ⅱ),從而達到降壓作用,并有抑制醛固酮的作用。劑量為12.5~25mg,每日2次口服,降壓效果良好。由于可顯著擴張血管,同時可擴張腎血管,增加腎血流量,且無不良反應,比另一種降壓藥——壬肽抗增壓素的降壓作用強10倍,所以妊高征患者使用甲丙脯酸更為簡便有效。   6.硝普鈉:少數重度妊高征患者血壓很高,經上述藥物治療未能控制者,可在嚴密觀察下使用本藥。硝普鈉主要作用于血管平滑肌,擴張動靜脈,降低外周血管阻力及降低心臟舒張末期壓力,使血壓迅速下降和改善心功能,增加心排出量。必須注意的是硝普鈉靜脈滴注后,可迅速透過胎盤進入胎兒循環,而且胎兒血內濃度比母體高,另外硝普鈉代謝產物(氰化物)可與紅細胞的氫基結合而有毒性作用。動物實驗證明孕羊應用硝普鈉靜脈滴注,連續24小時后,可致羊仔因氰化物中毒而宮內死亡。所以對于重癥妊高征患者只有在其他降壓藥物無效時,為母體安全而采用。或用于產后重癥患者控制血壓。劑量:50mg加5%葡萄糖液500ml,相當于每毫升含硝普鈉100μg,開始6滴/分鐘,以后每分鐘增加2滴(即12μg),直至出現滿意的降壓效果為止,一般使血壓控制在18.7/12~13kPa(140/90~100mmHg)左右,并需要5~10分鐘測量血壓一次,最大劑量為100mg/24小時。   注意事項:   (1)硝普鈉對光敏感,見光后可變藍色,故需用黑紙或錫紙包遮注射瓶。   (2)降壓作用極快,一般在滴注2~3分鐘后即見效,故需每5分鐘測血壓一次,待調整滴速至降壓效果滿意后,可改為每10分鐘測血壓一次。舒張壓應維持在12~13kPa(90~100mmHg),不可過低。   (3)硝普鈉的直接代謝產物可氰化物,肝功能嚴重損害者應慎用。   (4)因本藥很快進入胎兒循環,故當患者血壓下降,癥狀改善后,應盡快結束分娩,有利母嬰安全。   7.哌唑嗪:為α-腎上腺素能受體阻滯劑,使小動脈擴張,外周血管阻力降低,血壓下降,可使心臟前、后負荷降低,因而使左心室使終末期壓力下降,改善心功能。首次劑量為 0.5mg,以后可改為0.5~1mg,每日3次口服,并可逐加劑量。在服用第一次藥物時,可能出現首次劑量現象,即在服藥后發生較嚴重的頭暈不適,但以后再服用時,即可無此反應。   8.青心酮:化學名稱為3,4-二羥基苯乙酮,由禿毛冬青葉中分離、提取的一種有效成分,具有擴張血管,調節PGI2-TXA2的平衡作用,體內及體外用藥對由ADP誘導的血小板聚集皆有抑制作用,而且作用迅速、毒副作用極少。劑量:100mg加5%葡萄糖液500ml,每日2次靜脈滴注。   鎮靜劑的應用   1.地西泮(安定):具有較強的鎮靜、抗驚厥、催眠、肌肉松弛等作用。對于子癇或臨床表現即將發生抽搐的先兆子癇患者,可用地西泮10~20mg加入25%葡萄糖液20~40ml,緩慢靜脈推注,5~10分鐘內注畢,可迅速控制抽搐。如已用硫酸鎂靜脈注射者,則用地西泮10mg靜脈注射為宜。對中度妊高征患者,亦可給地西泮2.5mg,每日3次口服。由于地西泮可迅速經胎盤進入胎兒體內,而且即使是足月妊娠,其胎兒腎臟排泄地西泮的速度較慢,故易使胎兒體內積蓄地西泮,甚至出生后可在體內存留1周左右,因而可影響新生兒的吸吮作用和哺乳,所以應注意需避免長期服用地西泮。   2.阿米妥鈉:具有催眠和抗驚厥作用。對于已發生抽搐,經用硫酸鎂未能控制者,可用阿米妥鈉0.2~0.5g加50%葡萄糖液20ml靜脈注射,5~10分鐘注畢。另需注意凡已用硫酸鎂者,不宜多次使用阿米妥鈉靜脈注射,以免與硫酸鎂協同作用而發生呼吸抑制。口服劑量為0.1g,每8小時一次,臨床上一般只用1~2天。   3.嗎啡:為較強的鎮痛劑。子癇抽搐時,皮下注射10~15mg可較快見效。由于可抑制呼吸,致呼吸性酸中毒,降低排尿量,并可增加顱內壓,故近年來已較少用于控制子癇的治療。根據臨床經驗,對于重度先兆子癇患者,行剖宮產結束分娩后,予以嗎啡止痛,可以收到防止產后子癇發作的效果,故仍是值得應用的。在山區、農村、遇有子癇患者轉院治療時,可先予嗎啡10~15mg皮下注射,有利于途中安全。   4.苯巴比妥及巴妥鈉:具有一般巴比妥類藥物的作用特點,大劑量有抗抽搐作用,如過量則有麻醉作用,甚至可抑制呼吸。本藥的催眠作用較長,約6~8小時,常用劑量:口服0.03~0.06g,每日3次,或用巴比妥鈉0.1~0.2g肌肉注射。   利尿及脫水劑的應用   妊高征者雖常伴有水腫,但近年來認為不可常規使用利尿劑。   1.應用利尿劑的缺點   (1)可致電解質平衡失調,并可導致胎兒發生急性胰腺炎而死亡。   (2)可使胎兒血小板減少而易致出血。   (3)孕婦體重減輕但蛋白尿并無好轉。   (4)使孕婦血液濃度,加重微循環障礙,造成臨床表現有體重減輕,似乎病情好轉的假象。   (5)應用利尿劑者,新生兒體重明顯較對照組為輕。   (6)噻嗪類藥物可使子宮收縮受抑制,而致產程延長。   2.應用利尿劑的指征   (1)肺水腫、心力衰竭者。   (2)全身性浮腫者。   (3)血容量過高,重度貧血者。   對妊高征患者僅下肢水腫即予以口服利尿劑,僅醫務人員的自我安慰,對病情無益。   3.利尿劑的選擇   (1)呋塞米(速尿):用于上述指征者,其作用部位可能在亨利襻升支,但對近曲小管也有一定作用。其特點為作用快,有較強的排鈉、鉀作用,因而可導致電解質紊亂和缺氧性堿中毒。   妊高征心力衰竭及肺水腫患者以利尿劑與洋地黃類藥物同時應用,療效很好。常用呋塞米20~40mg加5%葡萄糖液20~40ml,靜脈注射,并可按病情予以重復使用,可有良效。劑量可酌情加大或改肌肉注射均可。   (2)甘露醇:本品為脫水劑,亦為滲透性利尿藥。靜脈注射后,可以提高血漿滲透壓,造成血、腦間的滲透壓差,使腦內水分移向血循環,從而降低顱內壓,減輕腦水腫。由于甘露醇不進入細胞內,故一般不致引起顱內壓反跳現象。靜脈快速滴注后,由腎小球濾過,極少由腎小管再吸收,在尿內排出甘露醇時,即帶出大量水分。如腎功能不全及顱內壓增高時,給予本藥可有一定療效。劑量為20%甘露醇200~250ml或山黎醇200~250ml,每8小時一次,或每日2次,于15~20分鐘內迅速靜脈滴注,但可致低鈉血癥,故必得定期檢測血鉀、鈉等。   (3)心鈉素(ANP):具有較強的排鈉、利尿及擴張血管作用,因可抑制腎素-血管緊張素-醛固酮系統(R-A-A-S),故可改善腎功能,因心鈉素對腎小管的抑制作用甚微,主要為增加腎血流量,對體內的電解質紊亂及酸堿失調有一定的糾正作用,對妊高征并發心腎功能不全者將為重要的藥物之一。   (4)其他利尿劑:如氫氯噻嗪(雙氫克尿塞)或氨苯喋啶等由于具有上述的特點,近來年多不主張廣泛應用于妊高征患者。另需指出如妊高征心力衰竭、肺水腫者,忌用甘露醇。   總之,治療妊高征的常用藥物以解痙、降壓為主,擴容、利尿需按病情、化驗指標決定是否應用。   按不同階段辨證治療   1.輕度妊高征:均在門診隨訪,適當休息,左側臥位,不必限制鈉鹽攝入,夜間可酌用苯巴比妥以利睡眠。中藥可用杞菊地黃湯加減,方劑為:生地12g,山萸肉9g,淮山藥12g,茯苓12g,妙丹皮6g,澤瀉12g,枸杞子9g,菊花12g,鉤滕12~30g(后下)。藥方中以生地、山萸肉、枸杞子補肝腎之陰,淮山藥、茯苓健腦利濕,丹皮涼血清熱,菊花、鉤滕清肝火,澤瀉利水。用以上中藥治療可使癥狀好轉,血壓亦有不同程度降低。   2.中度妊高征:行左側臥位休息,可予解痙、鎮靜及口服降壓藥物。應用中藥時可在杞菊地黃湯基礎上加減少。   (1)鎮痙藥:羚羊角粉300mg吞服,或用地龍9~12g,全蝎1.5g(后下)。   (2)平肝潛陽藥:龍骨30g,牡蠣30g,石決明30g,珍珠母30g。以上四味藥均需先煎。   (3)育陰藥:女貞子12g,桑椹子12g,旱蓮草12g,天冬12g,麥冬9g,元參12g,龜板12~15g。   (4)活血化瘀藥:當歸9~12g,丹參9~12g,赤芍9g,大薊15~30g,小薊15g。   如經門診治療無效,則當按前述原則住院治療。   3.重度妊高征:對先兆子癇患者立即采取積極措施,防止發生子癇及其他嚴重并發癥。   (1)絕對臥床休息,避免聲光刺激。   (2)每2~4小時測血壓一次,夜間為避免影響休息可減少一次血壓測量。尿常規檢查每日一次,準確記出入水量,同時須行眼底、心電圖檢查及血液生化測定。有條件者可行超聲心動圖檢查,以利及早發現心功能異常。   (3)藥物治療:藥物選擇及應用均按前述方法進行。頭痛明顯者,提示顱內壓增高,需先用20%甘露醇250ml,快速靜脈滴注,另應同時測定血細胞比容、尿比重,有條件情況下測全血粘度及血漿粘度,以決定是否擴容治療。對于有貧血、水腫嚴重而血細胞比容低值者,應予輸血,或成分輸血,或輸白蛋白,同時予以利尿,則病情可明顯改善。先兆子癇并發腹水者,予以人體白蛋白或胎盤白蛋白靜脈滴注,隔日或每日一次,可有一定效果。但最重要的是短時期保守治療后,應及時終止妊娠,病情可漸愈,且對母嬰安全有益。不可一律等待孕36~37周再予以結束分娩,將導致胎死宮內及母體病情加劇。   4.子癇的治療:根據Iffy報道,子癇患者的死亡不外乎以下7種原因,即:①持久高血壓危象、腎衰;②嚴重胎盤早期剝離、死胎;③急性肺水腫,心力衰竭;④抽搐致胃內容物吸入,引起通氣障礙;⑤過多藥物應用致中毒;⑥治療期間心跳驟停;⑦缺氧性腦病、腦溢血。   5.子癇的護理:對子癇患者的護理,與治療有同樣的重要性。首次應將患者置入單人蟬室,并要空氣流通及親屬陪伴;保持絕對安靜,避免一切聲、光刺激。抽搐時,禁先用硫酸鎂肌內注射,因為注射時的疼痛刺激即又可誘發抽搐。各種治療,如注射針劑、導尿等均需動作輕揉,以減少刺激。丈夫在旁陪伴,有利消除患者的精神緊張。   為防止抽搐及昏迷時從床上摔下,需加用床擋。活動假牙需取出,并備妥包囊紗布的壓舌板,以便及時放入患者口中,防止抽搐時咬破唇、舌。患者需取頭低側臥,以防粘液吸入呼吸道或舌頭阻塞呼吸道。必要時,以吸引器吸出喉頭粘液或吐出物,以免窒息。在昏迷未清醒時,禁止給予任何飲食和口服藥,以防誤入呼吸道,導致窒息或肺炎。另需精確記錄出入量,注意瞳孔大小、呼吸及心率,每小時記錄血壓、脈搏、呼吸以及四肢運動情況、腱反射和子宮張力,有助及早發現腦溢血、肺水腫及腎功能不全和有無臨產。   適時終止妊娠   1.引產指征:妊高征患者治療后,適時終止妊娠為重要措施之一。   (1)重度妊高征積極治療48~72小時無明顯好轉者。   (2)重度妊高征治療好轉,已≥36周者。   (3)妊高征病程已8周以上,特別是伴有原發性高血壓或胎兒宮內發育遲緩而孕周已達36周以上者。   (4)子癇控制12小時以上者。   2.終止妊娠方式   (1)凡子宮頸條件成熟者,可破膜引產。   (2)子宮頸條件不夠成熟,但無胎兒窘迫表現,且病情好轉者,可先用硫酸脫氫表雄酮100mg加注射用水20ml,靜脈注射,促子宮頸成熟,再予人工破膜或縮宮素引產。   3.引產后注意事項   (1)予以胎心監護儀持續監護。   (2)如有貧血或胎兒宮內生長遲緩或肝功能異常者,應爭取行生物物理指標監測,以便及早發現胎兒是否有宮內缺氧,適當改變分娩方式。   4.剖宮產指征   (1)凡病情嚴重,特別是平均動脈壓≥18.7kPa(140mmHg)者。   (2)重癥患者而子宮頸條件不成熟,不能在短期內經陰道分娩者。   (3)人工破膜引產失敗者。   (4)胎兒-胎盤功能明顯低下或B超檢查生物物理指標評分在6分以下者。   (5)子癇反復發作,給足量的解痙、降壓、鎮靜劑仍不能控制者。   (6)初產婦妊高征心臟病、肺水腫心衰控制后,也以剖宮產較妥。   5.妊高征患者剖宮產注意事項   (1)以持續硬膜外麻醉為安全,但需左側臥15°以防子宮胎盤而流量降低。   (2)術后24小時內可繼續用酸鎂靜脈滴注,對防止產后子癇有利。   (3)定時在術后24小時內予以哌替定(度冷丁)50mg,每6小時一次,防止傷口疼痛,并用縮宮素或小劑量麥角新堿肌內注射。在應用硫酸鎂情況下,既達到減弱術后傷口疼痛,又可加強子宮收縮及防止子癇。   (4)最重要的是此等患者處在血液高凝狀態,而選擇性剖宮產子宮未開,所以極易發生宮腔積血。因而術后醫生和護理人員要定時觀察,注意脈搏、宮底高度和子宮質地。如未能警惕,只定時予以鎮痛劑,可延誤病情,甚至失去搶救時機,危及產婦生命。   妊娠高血壓的并發癥及其防治   妊高征心臟病   1.妊高征心臟病的處理:在早期診斷基礎上,首先應糾正心臟低排出量和高阻抗(低排高阻),控制心衰和適時分娩。   (1)常用糾正低排高阻的擴血管藥:酚妥拉明為α-受體阻滯劑,使肺動脈擴張,降低肺高壓,糾正缺氧。在用藥同時,加用罌粟堿30~60mg溶于50%葡萄液20ml,靜脈注射,以改善冠狀動脈供氧。   硝普鈉為平衡擴張動靜脈,作用迅速,靜脈滴注2~5分鐘內出現作用,所以必須在嚴密監護下使用。在產前應用本藥以不超過24小時為最安全,以免致胎兒氰化物中毒死亡。而產后妊高征心力衰竭則不受此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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