哺乳期,孕期,用人,你的,待遇

提問: 懷孕休假 問題補充: 我懷孕已經有兩個月了,現在感覺總是不舒服,想跟單位請假回家休息,可是單位制度規定請假1個月就要先辦理停職,我現在不知道能不能請假,時間長了單位會不會開除,還有,要是在家修養,工資怎么發啊?有誰能幫我? 医师解答: 此答案由管理員代為選出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、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:(四)女職工在孕期、產期、哺乳期的;懷孕已經有兩個月了,現在感覺總是不舒服。不知道你是反映強烈,還是嬌氣,正常的孕婦七、八個月的時候還在工作。正常的情況下,單位會照顧一下孕婦的,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,工資待遇不變。你的情況可以和公司協商以下。不過,請你牢記:女職工在孕期、產期、哺乳期的,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。另外,懷孕兩個月,就要在家休息,要保證工資待遇不變,我估計單位也不會同意,還是協商一下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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